苏北农村的土路上,65 岁的马先生攥着一张泛黄的纸,一步步挪向镇政府。纸上是 2019 年周老板写下的承诺:“每月给马先生 1000 元生活费”,可墨迹早已褪色,就像那句只兑现了 4 个月的诺言。他无儿无女,靠收废品过了大半辈子,如今想办 “五保户” 养老,却被告知名下有 3 家公司没注销,“不符合条件”。

“我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利索,哪懂什么公司?” 马先生蹲在墙角,手里的拐杖重重戳着地。16 年前,他把身份证借给 “熟悉的周老板”,还跟着去了办事大厅签字,以为只是 “帮个小忙”。直到 2019 年,他才知道自己成了 4 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。如今 6 年过去,1 家公司注销了,剩下 3 家因 “找不到股东签字”,成了甩不掉的包袱。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他:“名下有公司,就不能算‘无收入’。”
从 “借身份证” 到 “背公司”:一个签字埋下的 6 年祸根
“周老板说借身份证用一下,我寻思着都是熟人,就给了。”2007 年,马先生常去当地一家公司收废铁,跟负责人周老板渐渐熟络。有天对方说要借身份证,“办点手续”,还拉着他去了一个 “有很多窗口的大厅”。
“让我签字我就签了,我不识字,他们说啥就是啥。” 马先生回忆,那天他在好几张纸上按了手印,周老板还笑着说 “以后有好处”。直到 2014 年,他去周老板的公司上班,才隐约听说自己 “是股东”,但 “没拿过一分钱分红”。
2019 年,马先生去申请 “五保户”,才发现名下有 4 家公司。“民政的人查出来,说我‘有产业’,不符合条件。” 他急了,去找周老板,对方才承认用他的身份证注册了公司,还写了张承诺书,说每月给 1000 元生活费 “补偿”。可钱只给了 4 个月,周老板就没了踪影。
更糟的是,这 4 家公司里,1 家已经注销,剩下 3 家因 “经营异常” 被吊销执照,却没法彻底注销。“市场监管局说要所有股东签字才行,可另外 3 个股东我根本不认识,周老板也找不到了。” 马先生跑了无数次部门,12345 打了几十遍,得到的回复都是 “必须股东齐了才能办”。
警方也帮不上忙。“他们说我是自愿签字的,不算冒用,没法立案。” 马先生掏出那张承诺书,纸边都磨破了,“我现在才明白,那时候签的字,把我后半辈子都坑了。”
部门束手:“法律程序卡在这里,我们也没办法”
“不是我们不给办,是法律程序卡死了。” 建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解释,马先生名下的公司,注册时都是他本人签字,从法律上看是 “自愿行为”。现在要注销,必须开股东会,出解散决议,“股东找不齐,决议开不出来,我们也没法批。”
数据局的工作人员也很无奈:“我们帮他查了,3 家公司都有其他股东,有的叫‘张某’,有的叫‘李某’,但联系方式早就失效了。” 他们尝试通过登记地址联系,发现要么是 “空厂房”,要么是 “早就搬走了”。“除非法院判决解散,否则只能按章程来,必须所有股东同意。”
可马先生没钱打官司,更不知道要告谁。“律师说要先找到股东,再证明公司没实际经营,可我连人都找不到。” 他算了笔账,光是起诉费、律师费,就够他攒大半年的,“我现在一天就花 10 块钱,哪打得起官司?”
民政部门也很为难。“五保户要求‘无劳动能力、无生活来源、无法定赡养人’,他名下有公司,哪怕是吊销的,系统里也显示‘有资产’,按规定确实办不了。” 一位工作人员私下说,这种情况他们也是第一次见,“总不能违法给他批吧?”
就这样,马先生被卡在了 “公司注销不了” 和 “五保户办不了” 的夹缝里。“我无儿无女,收废品的活也干不动了,现在靠邻居接济过日子。” 他指着墙上的日历,上面圈着每个月领低保的日子,“可低保钱太少了,不够买药的。”
身份证出借的 “连环坑”:多少人栽在 “熟人” 手里?
“马先生的遭遇,不是个例。” 律师李小亮每年都要接手好几起类似案件,大多是老人、农民工等群体,因为 “抹不开面子” 把身份证借给别人,最后背上公司、欠上债务。
“身份证借出去,风险能有多大?” 李小亮列出了一串后果:如果公司欠债,股东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;如果公司偷税漏税,法定代表人会被列入黑名单;如果涉及诈骗、虚开发票,哪怕没参与,也可能被调查。“最麻烦的就是像马先生这样,影响社会福利,低保、五保、廉租房都可能办不了。”
可很多人意识不到这点。“总觉得‘熟人不会骗我’,或者‘就用一下没事’。” 李小亮见过最极端的案例,有人把身份证借给朋友注册公司,结果公司成了 “洗钱工具”,他本人被拘留了半个月才洗清嫌疑。“等出事了才明白,身份证比银行卡还重要,不能随便借。”
建湖县数据局的工作人员也提醒:“注册公司时,工作人员会把条款读给不识字的人听,签字就意味着认可。千万别觉得‘签个字没事’,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。”
微光:“我们再想想办法,不能让他困死”
事情最近有了点转机。在媒体的协调下,当地法律援助中心表示愿意帮马先生免费打官司,“尝试申请法院强制解散公司”。“虽然难度很大,但可以试试找证据,证明公司没实际经营,股东是‘挂名’的。” 一位援助律师说。
民政部门也松了口:“如果法院能判决公司解散,注销后我们可以重新审核他的五保户申请。”
马先生听到消息,激动得一夜没睡。“我就想赶紧把公司注销了,能安安稳稳领五保户,有口饭吃就行。” 他找出那件洗得发白的外套,准备去法院签字,“哪怕要等一年半载,我也等。”
可他心里还是没底。“万一法院也判不了呢?” 他望着窗外,邻居家的炊烟袅袅升起,“我就想不通,我这辈子没坑过人,怎么就落得这样的下场?”
结语:别让 “面子” 毁了后半辈子
现在,马先生每天还是会去镇政府门口转一圈,问问有没有消息。“哪怕知道难办,也得盯着。” 他把身份证缝在了内衣口袋里,“这辈子再也不会借给任何人了。”
他的经历,给所有人提了个醒:身份证不是普通物品,出借等于把 “法律责任” 拱手让人。无论是 “熟人借去注册公司”,还是 “帮忙开个账户”,都可能埋下隐患。“哪怕对方说‘就用一下,没风险’,也不能信。” 李小亮律师强调,实在抹不开面子,也要问清楚用途,最好写个书面说明,注明 “仅用于 XXX,不承担任何责任”,并让对方签字按手印。
可对马先生来说,这些道理明白得太晚了。“如果能重来,我宁愿得罪人,也不借身份证。” 他叹了口气,慢慢站起身,拐杖在地上敲出 “笃笃” 的声响,像在为自己被耽误的 6 年光阴,敲着无奈的节奏。
目前,法律援助律师已经开始收集证据,案件还在办理中。我们只希望,这次法律能给这个无助的老人,一个公道的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