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他们说我的病不赔,我就自己翻烂了合同!”内蒙古通辽的宋女士被保险中介告知”原位癌不赔”后,没有选择认栽,而是自学保险条款,最终成功索赔4.5万元。更令人震惊的是,涉事中介张某被投诉后仅被”口头批评”,保险公司回应含糊其辞。这起事件撕开了保险行业”专业中介不专业”的遮羞布。

一、确诊癌症后被拒赔:中介一句话让她崩溃
2024年8月,宋女士通过大童保险购买了富德生命重疾险。12月,她被确诊宫颈原位癌,第一时间联系保险中介张某。”张某斩钉截铁地说’原位癌不赔’,还说2020年后所有重疾险都不保这个病。”宋女士回忆,自己当时”像被雷劈了一样”。
更让她绝望的是,张某不仅拒绝理赔,还建议她”别抱希望”,甚至暗示”可以起诉试试”。但宋女士发现,同样确诊的患者竟成功获赔,这让她起了疑心。
二、自学保险法逆袭:合同里的”隐藏条款”救了她
“我不信邪,决定自己研究合同。”宋女士把病理报告、保险条款逐字比对,终于发现关键证据:
- 她所患的CIN2-3病变,疾病编码对应的就是”原位癌”;
- 合同明确写着”轻症原位癌”可赔,需满足两个条件——病理报告+积极治疗。
“张某根本没提这条!”宋女士气愤道。2025年1月,她提交理赔申请,1月21日就收到4.5万元赔款,还豁免了后续保费。
三、投诉遭遇”太极拳”:中介仅被口头批评
维权路上,宋女士再次碰壁。她多次投诉张某,大童保险却回应:”张某已受内部处罚,但具体不能透露。”记者采访也被搪塞:”涉及隐私不便公开。”
“这分明是包庇!”宋女士算了一笔账:若错过理赔时效,自己将损失数十万元。更讽刺的是,她每年为大童支付近1.2万元保费,换来的却是误导销售。
四、律师怒批:中介失职侵犯知情权
法律专家指出,此案暴露三大问题:
- 专业中介不专业:张某作为持证销售人员,未履行告知义务;
- 保险公司监管缺位:对中介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足;
- 消费者维权艰难: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常被刻意隐瞒。
“《保险法》第116条明确规定,保险公司不得欺骗投保人。”上海中联(南京)律师事务所王捷律师表示,”宋女士的遭遇虽是个案,却折射出行业乱象。”
【结语】
目前,宋女士已向银保监会提交举报材料。她的胜诉不仅是个人的胜利,更给所有投保人上了一课:”保险不是’买定离手’,而是要像对待合同一样较真。”
记者调查发现,类似”原位癌拒赔”纠纷频发。专家呼吁:
- 监管部门应建立中介”黑名单”制度;
- 保险公司需完善培训体系,杜绝误导性销售;
- 消费者投保时务必保留沟通记录,看清条款细则。
“我的抗癌路已经很难了,不能再被保险’二次伤害’。”宋女士的故事,或许该让某些”专业中介”脸红。